- 本页面关于我们学位项目的信息仅是基于釜山国立大学学术规定和管理指南的一般信息。
- 请注意,不同的院系可能会有不同的学位授予要求,例如(预备)论文申请的要求和提交论文的资格考试。 因此,请向你所在院系的办公室查询以免在完成课程后遇到学位授予方面的问题。
普通研究生院院系要求的毕业学分
(unit: credit hour)
学部与学位 | 专业 | 选修 | 科研 | 总计 | |
---|---|---|---|---|---|
人文/社会科学 | 硕士 | ≥ 21 | 3 | ≥ 24 | |
博士 | ≥ 30 | 6 | ≥ 36 | ||
硕博连读 | ≥ 54 | 6 | ≥ 60 | ||
自然科学/工程学 | 硕士 | ≥ 18 | 6 | ≥ 24 | |
博士 | ≥ 27 | 9 | ≥ 36 | ||
硕博连读 | ≥ 48 | 12 | ≥ 60 | ||
艺术/体育 | 硕士 | ≥ 18 | 6 | ≥ 24 | |
博士 | ≥ 27 | 9 | ≥ 36 | ||
硕博连读 | ≥ 48 | 12 | ≥ 60 | ||
牙科学/医学/东方医学 | 硕士 | ≥ 18 | 6 | ≥ 24 | |
博士(医学/东方医学) | ≥ 27 | 9 | ≥ 36 | ||
博士(牙科学) | ≥ 30 | 6 | ≥ 36 | ||
硕博连读 | ≥ 48 | 12 | ≥ 60 |
※ 具体课程的完成取决于每个院系/学部或专业课程方案的要求(所有院系都有),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毕业学分适用于艺术文化与视觉媒体跨专业项目和艺术文化与形象系。
※ 普通选修课最多允许6学分,可以由专门的通识课程和跨专业课程组成。
学分授予
- 个别课程要求C (GPA 2.0) 或以上的成绩,但毕业所需的最低总体GPA为3.0。
补充课程的完成
- 在另一院系修读辅修专业或就读硕士/博士项目的学生可以修读指定的补充课程。不过已在辅修专业中完成的课程可予免修。
- 有资格修读补充课程的学生必须在系主任(首席教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获得附属院所院长/所长的批准,并在继续其它课程之前修读所选的补充课程。
- 就读博士项目的学生若所在专业与其硕士阶段不同,则必须先修读补充课程以掌握新专业的基本知识。
- 补充课程的最低及格成绩为C (GPA 3.0)。
- 由补充课程获得的学分不计入课程完成和毕业学分的要求,也不用于计算GPA。
学分奖励标准
- 根据《釜山国立大学学术条例》第54条(学院之间的学分转移审批),第3款,就读硕士课程的学生和曾就读于专门研究生院并在没有撰写论文的情况下获得学位的学生,可以选修由国立釜山大学提供的其他本科或研究生课程,且最多被认可六个学分,但本科专业已完成的课程除外。
- 根据《釜山国立大学学术条例》第55条(大学之间的学分转移审批),第1款,学生在其他韩国国内或外国大学获得的学分最多可被认可为毕业所需总学分的50%。
- 根据釜山国立大学学校规定,第42条(其他学院或专业完成的课程认可标准),第1款,在一般研究生院范围内其他学院提供的通用选修课程中所获得的学分,可被认可为该专业或学院的通用选修课程学分(最多六个学分)。
第2款,由导师或学院主任允许的其他学院提供的主修课程所获得的学分,可被认可为主修课程学分,最多可被认可为已修学分的50%。
- 최종수정일 :
- 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