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页面关于我们学位项目的信息仅是基于釜山国立大学学术规定和管理指南的一般信息。
- 请注意,不同的院系可能会有不同的学位授予要求,例如(预备)论文申请的要求和提交论文的资格考试。 因此,请向你所在院系的办公室查询以免在完成课程后遇到学位授予方面的问题。
研究生院辅修专业(《釜山国立大学课程方案组织与实施规定》第35条)
- 辅修项目可于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始修读,每学期有一次选课。
- 希望完成辅修项目的学生必须先获得主修项目所属院系/学部主任或首席教授以及辅修项目所属院系/学部主任或首席教授的批准,然后向院长提交申请,并需获得校长的最终批准。
- 辅修项目的完成要求为辅修项目所属院系/学部对应主修项目的12个硕士课程学分和18个博士课程学分(不包括论文研究)。
研究生院融合专业(《釜山国立大学课程方案组织与实施规定》第35条第2款)
- 可从第一学期起就开始学习这些课程,并且每学期可进行一次选课。
- 学生的隶属院系不变,在完成24学分的硕士课程和36学分的博士课程(包括论文研究)后,完成Z院系(原隶属关系)Y融合专业课程后就会被授予X硕士/博士学位。重叠的课程不得超过1/2。
- 只有在原属院系(专业)参与融合专业项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
- 目前提供的研究生院融合专业项目(截至2021年6月)
序号 | 此前的名称 | 学部 | 参与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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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能源融合技术 融合研究生院课程 |
工程学 | 纳米融合技术; 化学材料 |
2 | 气候变化 融合研究生院课程 |
工程学 | 城市规划与工程; 建筑设计; 大气与环境科学; 土木工程 |
3 | 清洁能源融合 发展 融合研究生院课程 |
工程学 | 机械工程; 纳米融合技术; 应用化学工程; 电气与电子工程 |
4 | 工业人工智能 融合研究生院课程 |
工程学 | 电气与电子工程; 工业工程 |
- 최종수정일 :
- 2024-02-29